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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vns8866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3-09-19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上岗招生实行个人申请制,逢招生必申请。本院教师根据本细则要求申请,择优选拔上岗。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基本要求

1.提交上岗招生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3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实行职称评聘的校外人员除外)或具有博士学位。实验技术人员不可申请。

3.从事相应专业学位领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务工作能力。

4.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

5.首次上岗招生前需经学校导师学院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6.研究活跃度较高。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需要。每位上岗招生的教师每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不超过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及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原则上每年可以招收专业学位硕士3人。每一教师每年招收的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超过5名。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申请人在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较强的实务工作能力和相应行业在岗执业资格,且所在工作单位与我院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原则上不得为高等院校。

四、其他相关事项按照《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执行。

五、本细则由威尼斯vns8866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